
1、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或附圖可以用以解釋權利要求。如何確定專利保護的內容,以權利要求書確定的范圍為準。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所授予的專利保護權僅在該國或地區的范圍內有效,除此之外的國家和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專利保護權是不被認可的。
專利保護的期限:自申請日起發明專利是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是10年。專利保護期限屆滿、未繳付年費或主動提出放棄,專利權不再受到保護。獨立權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門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主題名稱,發明或實用新型主題較接近的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征,特征部分應當寫明區別于較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特征部分的技術特征與前序部分的技術特征合在一起,限定發明或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
專利申請日是專利法規中使用的術語,申請日是從專利申請文件遞交到專利行政部門之日算起。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申請人享有優先權的,優先權日視為申請日。
2、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申請外觀設計不要求提交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等文字說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圖片或照片。判斷是否侵權的標準是:如果在與專利產品相同或相類似的產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觀設計,即被認為侵權,相同的產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產品是指用途相同,具體功能有所不同。